《第40課.課文》大賢不賢

星雲大師 |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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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衛城中有甲乙兩人合做生意,他們把貨物裝載上車,下鄉銷售,獲利而返。不善的甲商人就思忖道:「長久以來,我的朋友吃粗惡的食物,睡在簡陋的地方,身心疲乏,這次回到他家以後,一定會放任吃各種美味的飲食,以至消化不良而死。到那時候,我就把這貨物分作三分,把其中一分給他的兒子們,我取其餘二分。」主意打定,嘴上雖然說:「今天分貨吧!」「明天分貨吧!」卻始終沒有分貨的意思。

甲雖然不願分貨,好商人乙卻堅決要把他的貨物分開。好商人乙分了貨以後,到精舍去禮拜佛陀,佛陀道:「今天時間已經很遲了,從前你一到舍衛城,總是一早就來精舍,今天為什麼這麼遲才來呢?」他就把遲來的原因稟告佛陀。

佛陀:「信士啊!甲為人不正,並不始於今日,在前生他也是個不正的商人,現在他想騙你,前生他也曾想欺騙賢人。」「請佛陀開示吧!」

「從前,在某一個城市,有一個被大家尊為賢人的商人,他和另一個名叫大賢的商人合做生意,他們將貨物裝在五百輛車子上,從城市出發到鄉間去賣,賺了錢再回到城市來,當他們分錢時,大賢道:『我非得三分之二不可。』

『什麼意思呢?』『你是賢人,我是大賢人,賢人得一分,大賢人得二分,這是理所當然的。』

賢人道:『我們二人所出的本錢不是完全一樣嗎?你得二分,怎麼說是理所當然的呢?』『因為我是大賢人呀!』二人這樣互相爭論著,終於吵了起來。

後來大賢心想:我有妙計。就叫自己的父親跑進一株蝕空了的樹中,說道:『父親!我們來時,請你說一句,大賢人得二分是理所當然。』

父子串通好之後,大賢便到賢人的住處,對賢人道:『朋友!我應不應該得二分,樹神最知道的,我們就去求示於樹神吧。』

二人來到樹神處,大賢就祈求道:『樹神啊!請你裁判我們的訴訟。』樹中的父親裝著聲音說道:『你們把事由說明白吧。』『樹神啊!這人是賢人,我是大賢人,我們合資經商,這樣應該如何分錢呢?』『賢人應得一分,大賢人應得二分。』樹神道。

賢人聽到如此裁判訴訟,心想:需要試驗一下他究竟是不是神。於是拿了稻草來,塞住洞,燃起火來。火燃起來以後,大賢人的父親半身被燒,就爬上去抓住樹枝,一不小心,從樹上墮地,嘆道:『賢人實好,大賢實不好,我為兒子大賢,所以身體被灼傷。』

最後他們把錢財分做二分,各自取得應得之分。」

世間上的人賢愚與否,不在假相名字,而在實際的道德行為。大賢空有一個好的名字,卻名實不符,白白蹧蹋了一個好名字。名字好固然重要,梵行清淨更為重要。

摘自《佛教叢書‧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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