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值得同情嗎?大致而言,流浪街頭的原因以「失業」和「遭棄養」居多,健康因素則為「重病」以及「患有身心障礙卻因各種因素而領不到殘障手冊」,他們缺乏醫療、生存、補貼等基本權益的資訊;由於學歷低,找工作不容易,如果習慣了「乞討、被救濟」的生活方式,喪失「尊嚴」的同時,就會傾向滿足現況,得過且過地過日子。
台北基督教恩友中心的傳道周獻堂表示,中心接觸過的街友,過去多沉溺於聲色場所,不懂得珍惜家庭與經營生活,以致子女雖然有穩定收入,也不願意侍奉他們。
人安基金會萬華平安站站長陳俊谷說,請求基金會協助的街友,以低學歷而失業的人為主,身心障礙者也不少,大多是年紀大、家人不在身邊,有時會轉介給社會局,協助他們租屋、申請補助。但街友的身分複雜,難處理,接受補助有限,所以不久後,民眾還是能在街頭看到他們。
如果不追究前因後果,街友是值得同情的。人安基金會公關吳竹吟認為,街友以「權益告知」和「醫療資訊」為最缺乏,例如超過六十五歲的街友不知道有老年津貼;沒有錢繳健保費就不敢看醫生;有人戶頭被詐騙集團冒用惹上官司;也有人因為戶籍的緣故無法接受當地政府補助。
而街友在習慣不爭取自身權益的同時,可能會就此滿足現況,尋找對他們最有利的生存方式。
陳俊谷說,台北的街友多集中在後火車站和公園,因為「場地大」、「附近又有社福團體和寺廟可以提供食物」,熱的時候睡通風良好的地下道或客運大廳,涼的時候則聚集在停車場或捷運地下街,他們逐漸形成一套屬於他們的生存模式。
儘管如此,為街友服務的人還是認為,街友需要的是「自立」和「噓寒問暖的關懷」,勝過「因同情而來的金錢與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