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八八水災重建需求,立法院日昨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其中,重建經費以一千二百億元為限,財政部決定全數舉債支應;此舉也將使得九十九年度舉債金額創新高,中央政府歷年累計債務餘額將達四兆六千九百餘億元,逼近法定舉債上限,國家主權評等被調降的機率大增。
據財政部最新統計,若把重建經費一千二百億元的舉債額度納入計算,明年底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占前三年GNP達百分之三十六點八;距離公共債務法所規定百分之四十上限只有一步之遙,未來所剩下的舉債額度只有四千億元,國家財政陷入空前的緊迫狀態。
由於金融海嘯加上財政部多項減稅措施,今年國庫稅收預估將短少二千億元,創下歷史新高。一位卸任財長預估,由於所得稅各項減免明年才開始申報,如果景氣未見明顯復甦,明年國庫稅收的短少必將高於今年。在稅收短少與舉債金額紛紛創記錄的雙重壓力下,政府舉債金額又逼近上限,我們不得不擔心,未來若再發生天災人禍,政府的緊急應變能力大受影響。
此次八八水災導致高雄縣小林村近四百人慘遭活埋,南台灣滿目瘡痍,重建工作迫在眉稍,因此立法院火速通過這筆重建預算。不過,每年按時繳稅的小老百姓還是要問,政府舉債金額愈來愈高,每一筆錢都用在刀口上嗎?有沒有一再重複編列的情形?例如,扁政府時期編列「八年八百億」的治水預算尚未執行完成,如今莫拉克風災重建又倉促通過大筆治水特別預算,行政部門是否應先交代清楚先前的預算到底是怎麼用的。
今年正好是九二一地震的十周年,回顧過去十年來的國家財政,是每下愈況。十年來,政府以各種名目編列特別預算,幾乎把原來用於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的特別預算「常態化」。政府預算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可以規避當年度的舉債額度限制,不過,這些債務終究是要償還的。
馬政府上任以來,先是金融海嘯,接著是莫拉克颱風,特別預算從五百八十三億的振興經濟方案、四年五千億的擴大公共建設方案到災後重建方案,規模愈來愈大。雖然政府為了救經濟與救災重建而擴大舉債,也是不得已的作法;不過,這並不代表身為國家財政大總管的財政部可以不顧財政平衡原則,把國家財政弄得一塌糊塗。
今年以來,國際信評公司紛紛調降台灣的主權評等展望,雖然台灣的政府外債並不高,不過台灣在國際上被孤立的現實下,台灣的主權評等被調降,企業的海外籌資必將大受影響。更何況,以加州政府瀕臨破產的慘痛經驗,政府債台高築的情況下,被迫大砍各項社福、教育支出,最後受苦的是居於社會底層的窮人。如果主事者不把改善國家財政做為最重要的任務,將來這些債都是要留給子孫來償還的。如今國債即將破表,這恐怕是這個財政部留給後人最慘痛的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