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新流感疫苗優先施打順序,若十一月中旬還有災民住在收容所,列為最優先接種對象,其次為醫護人員,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列為最後施打對象。
衛生署昨召開疫苗接種委員會,討論新流感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疾病管制局長郭旭崧指出,最優先接種對象為災區組合屋、收容所中心的災民,其次是第一線防疫的醫護人員。
之後依序為孕婦、一到六歲學齡前兒童及七歲以上重大傷病患者、國小學童、國中生、高中生、十九到二十四歲年輕人、二十五歲以上患心血管及肝、腎、糖尿病等疾病高危險群、二十五歲到四十九歲健康成年人、五十歲到六十四歲健康成年人,以及六十五歲以上長者。
郭旭崧提醒,對雞蛋或疫苗成分過敏者、過去對疫苗有不良反應者,不要接種;發燒或急性疾病患者,應延後接種;須接種兩劑,第一、二劑間隔三周。此外,年底開始接種新流感疫苗前,已感染、康復的民眾因體內已有抗體,建議不必接種疫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張上淳表示,由於國光生技公司生產的新流感疫苗,其臨床人體、動物實驗及安全性檢驗結果,無法涵蓋一歲以下嬰兒,會再採購可以讓嬰兒接種的新流感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