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貪汙案日前辯論終結,在辯論庭中,主任檢察官林勤綱鏗鏘有力的指控陳水扁確有犯意,並感性的訴之以情,最後哭著對阿扁說:「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用來彰顯那些你曾用一生去樹立的美好價值,才不至於讓人汙損你之前美好的貢獻只是王莽一般的虛假。」
另一位檢察官林怡君引用宋太宗告誡臣子《戒石銘》的十六字箴言:「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告誡官員不得徇私舞弊、貪贓枉法。
扁案不但創台灣政治史和司法史的「先例」,也是所有公務人員應引以為戒的借鏡。
阿扁在擔任律師和立法委員期間,所推動的改革理念甚獲肯定,也因此被認為是取代國民黨黑金統治的希望,才連續當選台北市長和總統。
可是「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沒有修行的人,是無法抵擋世俗名利誘惑的。林勤綱在庭上幾度拭淚對阿扁說:「要譴責這麼一個改革者因受誘惑而迷失理想,很容易,其實很殘忍。」
如果阿扁不當總統,沒有了權力所帶來的一切誘惑,他的歷史評價將會不同。
小說家黃春明在一次致詞的場合中曾經講過一個故事:有一個養鴿人,非常喜愛鴿子,每天哄著牠們吃、練習飛翔,看著牠們凌空飛翔就滿心歡喜,和鴿子對話相處是他每天最高興的事。
有一天,朋友提醒他既然養鴿,何不去賽鴿?於是他開始把鴿子訓練為賽鴿,並帶去參賽。在一次的比賽中,他的一隻鴿子飛回來,待在籠子旁不肯進入籠中,算算時間,如果帶回裁判處應該可以得冠軍,他急著要把鴿子抓住,但鴿子不肯回籠,情急之下,他拿把獵槍對鴿子開了一槍,鴿子應聲倒地奄奄一息。
他趕緊把鴿子帶到比賽大會,給裁判確認,果然得到冠軍,但不久他的鴿子也死了。
每個人都有理想、有抱負,可是人很容易忘了「初發心」,當初養鴿是為了喜愛牠們,後來卻為了得獎一槍斃了牠,人們也經常為了名利槍斃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負。
一個人得到權力之後必須告誡自己要能謹守本分,一步過失都不踰越。這也就是為什麼歷代的帝王會以類似頒示《戒石銘》的方式來告誡臣子。
國家的公帑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即使是一塊錢也是民脂民膏,不應該隨便浪費,更不應該起貪的念頭,檢察官拿出古訓來訓誡阿扁,其實,又何止是高階官員,所有的公務員都應該謹記並奉行《戒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