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了顧及智慧財產權,使影印原文書合法化,台南市影印公會與中華語文仲介協會簽約,未來透過付費方式,授權書籍都可合法影印,並希望將政策逐漸往中北部擴展。乍看之下,似乎是種文化的進步,但卻與事實有段很大的差距。
影印原文書者多數是大專院校的老師或學生,主要為了教學需求,他們之所以不購買原文書,當然是價錢太貴,每本動輒八、九百元,老師多開了些書目,光是買書的金額就十分驚人,這對家境貧困的學生而言,是筆不小的開銷,即使打工也不是能負擔,為了減少支出有的學生會找學長要,但手腳慢一點或臉皮薄的,只好拿書去影印。
若老師教的章節不多,影印一部分即可,但有的老師是跳著教,不影印整本就無法串聯,為了學業只好忍痛讓荷包大失血了,不管如何盤算,總比買整本書划得來。
反觀所訂立的授權費用,包括每頁的權利金、處理手續費及影印費用,若以價格來說,比原來的方式更貴,按照市場供需法則,根本難以執行;至於影印不得超過全書的百分之二十,也是掩耳盜鈴的作法,只要五名學生分開影印,一本書也就印齊全了。
為了應付抽查,商家和影印者時常「躲貓貓」,這種事司空見慣,有業者持觀望態度,這是在所難免。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絕不是立法就能見效,更何況失去了省錢的誘因,其他都是空談,這個點子可能「不食人間煙火」。
有關單位應先降低原文書售價,提高影印書內容的比例,並減少授權的費用,若依舊不切實際,在三方皆無利可圖下,盜印是不可能絕跡的。
妙雲(嘉縣大林/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