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公布「縣市改制審查要點」,設改制計畫審查小組,委員二十一至二十五人,均為無給職,由內政部長擔任召集人,小組原則採取共識決,若無共識則採多數決。
內政部將在二十三日召開審查會議,預計六月底、七月初將初審結果報請行政院核定。
今年四月三日完成「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程序,為我國國土規畫及地方制度的重新建構開啟新頁,不僅使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具有明確法源依據,也代表我國行政區域調整及地方制度改革的重大工程正式啟動,在全球遭遇嚴峻的經濟考驗之際,透過縣市合併,結合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與區域合作進行資源共享與整合,以提升地方與國家整體競爭力,邁向繁榮的新氣象。
因此在審查小組成立之際,各委員必須體認自己責任之重大,我們也在此關鍵時刻提出五點建言:
一、目前,內政部已收到台北縣、台中縣市、桃園縣、彰化縣、高雄縣市、台南縣市、雲林縣及嘉義縣所提改制計畫書,由於不可能全部過關,甚至大部分都無法改制升格,可見未來的審查會糾紛不斷,審查小組必須嚴守「一體適用」及「一視同仁」的立場,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審查。
二、為什麼各縣市都搶搭此次改制升格列車?因為依照馬總統的「三都十五縣」政見,各縣市擔心將來形成三都吃香喝辣、十五縣喝西北風,因此政府必須有整體的國土規畫,讓三都各自成為火車頭,帶動台灣發展,但也要讓十五縣自成小而美的格局。
三、依地制法第四條規定,「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將來委員會在審查時絕非僅以人口數為標準,而應以「有特殊需要」為審查重點,這不是人口多寡的比賽。
四、國土重新規畫,應考慮全面性,而非漫無計畫的讓地方各自競逐,中央政府應在此時對財政畫分法進行配套修正。以台中縣市合併升格為例,將可增加統籌分配款與課稅收入約二百二十億元,依「公共債務法」在舉債空間可達一千三百五十四億元,之前台北縣準用直轄市就增加二百多億元,北高兩市中央統籌稅款因此減少,如果北、中、高三都實現,財政資源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才是各縣市真正在意的地方。
五、若經行政院核定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今年底縣市長、議員、鄉鎮市長選舉就會停辦,所有民選公職任期同步延長至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目前民進黨一再質疑縣市單獨升格改制,延長其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任期,係執政黨圖利個人或選舉伎倆,違悖國民主權及政治契約原則。然依照學界的研究,基於縣市升格改制,延長民選首長及民意代表之任期,並不違憲,如何消弭反對黨之疑慮,勢必成為未來說明化解的重要課題。
我們呼籲,由於改制事涉敏感,大家應該理性面對,政府應遴聘學養豐富、公正客觀且具有宏遠眼光者為評審委員。全民亦應相信審查委員的專業,完成此國土重新規畫的百年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