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因台灣地區約有汽車六百三十多萬輛、機車一千兩百多萬輛,以致車牌號碼有以英文或阿拉伯數字開頭,相當繁瑣,在去年五月召開會議,決議由公路總局負責執行「換發號牌及號牌標籤規畫」;也因汽機車竊案頻傳,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於去年十一月的「強化社會治安」會議中,裁示交通部加速推動有關號牌標籤、行車執照加貼防偽標籤。
但一項政策在形成前,政府應邀集各界舉辦公共論壇,蒐集看法及立場後,排列解決問題方法的順序,再找出最佳的可行方案,經過行政或立法部門的確認,使得政策具有正當性,才能據以執行。
但交通部未充分邀集各界參與討論,就以近五十億元的預算送入立法院審議,因而有國內廠商向立委陳請,認為有圖利國外廠商之嫌,而且預算編列過高。
此外,台北市監理處估計小客車車牌約達兩千三百多萬組,但國內小客車數量僅五百五十多萬輛,若加上報廢車輛及每年一百萬輛成長數,車牌再使用五年,仍綽綽有餘;基層警察更表示,遭竊車輛大都被解體,防偽車牌並無法減少竊案。
這項政策是否規劃畫得宜?有無浪費公帑?有無類似ETC的弊端?目前由於監察委員未就任,立法院又無調查權,因而無法查明真相,而且各項重大弊案,也無法追究政務官的政治責任,僅能靠司法機關來調查低階事務官有無法律責任。
目前國內朝野嚴重對立、國家制度混亂、經濟停滯,民眾對未來充滿無力感,政治人物應以國家、民眾利益為重,實須思考在政府財政吃緊、諸多民生問題未解決時,是否需要花五十億元換發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