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因管理不當導致高雄捷運泰勞抗爭的華磐公司,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當時曾聲稱「絕不會秋後算帳」,但不久前卻悄悄地對十四名泰勞提出民事訴訟,並以「回復損害」為由提出近兩千萬的天價民事賠償,讓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十分憤慨,將協助泰勞反控華磐涉嫌「強制罪」、「使人為奴隸」等罪。
在法律上,華磐公司的確有權提出保障權益的告訴,但當時高捷泰勞之所以群集抗議,是因資方嚴重管理不當,剝削苛待有如變相凌虐;雖泰勞的抗爭損毀華磐部份財物,但因華磐疏失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浪費、國家聲譽損害,對台灣是全面的傷害,卻不見華磐深自檢討。
本月出爐的美國國務院世界人權報告台灣部分,即直指高捷泰勞受虐事件,以「人權立國」的台灣人權竟因此受到世人懷疑,華磐自身犯錯,還對薪津不高的泰勞提出高額索賠,不但不合情理,簡直是藐視正義,華磐實宜三思而行,慎思自身所為,否則將遭撻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