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為幫國人用藥安全把關,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致力於中藥材完整包裝、標示,自從公布GMP藥品優良製造標準來,目前國內GMP藥廠總數有一百零三家,衛生署預計在二○○八年,達到所有中藥材皆有完整包裝標示的目標。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委員林宜信指出,民國七十一年公布藥品優良製造標準(GMP)後,GMP已成為藥廠生存必要條件;實施GMP可將人為錯誤降至最低、防止藥品污染與品質低劣,也能建立均一、高品質管理制度,還可技術性阻擋進口藥物。
他說,優良藥品製藥標準是順應世界潮流及趨勢,可因應加入WTO後產業將面臨的衝擊,也可提升產業競爭力。國內去年三月一日起全面實施中藥GMP制度,將屆滿一年,目前國內GMP中藥廠總數已增加至一百零三家。
林宜信提醒,民國八十八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已分批公告茯苓、山藥、百合、白果、黃耆、白朮、當歸、熟地黃、白芍、紅棗、甘草、川芎、檀香、肉桂、杜仲、黨參、烏梅、山楂、黃芩、陳皮、柴胡、丹參、大黃、防風、小茴香、半夏、番瀉葉等二十七種進口與市售中藥材飲片,其標籤或包裝應標示「品名、重量、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廠商名稱及地址」等事項,希望藉以釐清藥材責任歸屬,並提供民眾選購優良品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