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行政院會通過勞委會所提「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子女三歲前,父母都可請領育嬰留職津貼半年,領取投保薪資的六成。
目前因經濟衰退,民眾生活艱困,加上還要養孩子,有家庭主婦,或中高齡二度就業的人,不得不重回職場,找兼職工作,除了補貼家用,也因沒錢請保母,或送小孩到安親班,可方便照顧小孩。
因此,我對馬總統落實競選時的「育嬰津貼」政見,樂觀其成,不過,問題是有多少人能受惠
?畢竟,目前不景氣、工作機會少,若申請育嬰假,領完津貼後,就恐怕要失業,會有多少人敢申請?
其次,在昨天院會通過的十大「因應景氣整體對策方案」中,將增撥兩千億元的優惠房貸,但也因景氣差,物價漲薪水不動如山,不但房價高民眾買不起,即使買了也恐怕付利息吃力,購屋意願不高;況且,景氣何時好轉沒準,若民眾無法付利息或還款,導致法拍,恐會讓台灣變成「美國次貸」翻版?
行政院的振興經濟的十大方案立意甚佳,且應盡速辦理,只是政策若要做到苦民所苦,還是要以中下階層或近貧、新貧者狀況為研擬的基準,以求貼近民眾需求,否則育嬰假是看得到吃不到,優惠房貸是愛之適足害之。
頭家(嘉義市/食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