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在ETC政策上「緊密」配合廠商步調,每個收費站預留大小車各一個ETC車道,但到本月底若使用率若未達百分之四,則要縮減一個車道。這是一個很簡單的辦事邏輯問題,但官員的作法卻是令人啼笑皆非。
闢設和關閉ETC車道十分簡單,安裝e通機的車輛數及通過收費站的車輛,概數也容易掌握,因此ETC車道的畫設程序應是先設一個,等到裝置e通機車輛造成通過時間長過非ETC車道,則即開闢第二個、第三個等。政府不採此常識性作法,而是以大小車為準同時先開兩個,後又謂未達百分之四使用率則關掉一個,不但是「自打嘴巴」,而且這幾天各地兩個ETC車道無幾輛車通過,一般收費車道卻塞爆了,證明是官員做事邏輯顛倒的結果。
此外,通過ETC車道要驟然減速至四十公里,原因是原有車道寬度為三點一公尺,比主線車道少了四十至五十公分,由於車速愈快駕駛人的視角會愈小,事故率相對會提高,因此口述限四十公里是預防事故發生,可是在民怨翻天覆地湧現後,政府隨即改口要拓寬ETC車道,提高車輛通過速限,令人不解的是,這項因應的改善措施,為何要到民怨爆發後才補救?
ETC政策既然是趨勢,也是屬進步的便民措施,實質上人人樂觀其成,但政府的規畫與執行能力,僅以ETC車道的畫設常識、車道寬度與速限關係的先期工程來看,實在是不及格。饒平(台北市/退休人員)
勿讓ETC成為用路人夢魘
高速公路ETC正式啟用,收費站各有兩個ETC車道,但目前全國只有百分之四車輛裝設車上機,ETC車道實際使用率約僅百分之二,其他車輛仍湧往人工收費車道,造成大排長龍,用路人怨聲載道,但高公局卻表示,若三個月內ETC車道使用量不超過百分之四,才會考慮縮減為一個車道,且讓大小車輛並用同一車道。
收費站的車道多寡及配置,是依車流量及車種組成,當有其專業考量,以目前分配不均的情形,使用者一樣付了費,卻受到不公平待遇,顯有失專業行政及有違行政程序的一般法律原則。
外界質疑ETC配套措施不足就匆促上路,更有迎合廠商之嫌,而且宣導期明顯不足,甚至選在車流量最多的星期五實施,連執行單位都自承是「愚笨的作法」。另外,配合裝車上機的廠商門巿不足,又無法提供單一窗口做好完全服務,以致目前申請裝機的超過五萬件,每天卻只能裝三千個,服務能量落差懸殊,顯見政策執行草率,政策硬推的結果不只是荒腔走板,漠視用路人權益,尤屬不當。
ETC車道限速四十公里,據報載,部分收費站過ETC車道車輛幾乎都超速,測速器在一個車道四小時內就拍下近百輛超速車輛,有民眾表示「不裝機還沒事,裝了還莫名其妙被罰錢,政府簡直是設局坑人、引人入局」,車輛進入收費區減速慢行,當然與人工收費措施有關,ETC標榜快速通過,而以目前的速限,是否合乎ETC的設置目的,更有說明。
收費站使用ETC系統的目的,在降低人工收費的時間和提高運輸能量,但若執行機關未能兼顧專業行政、充足配套措施及政策推動目的等考量,則ETC的夢魘期將難以消弭。林科(北縣淡水/交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