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家都覺得器捐過程是神聖、受尊敬、尊崇的,接受度就會提高。」衛福部長石崇良指出,國內器捐捐贈意願表達採告知同意制,西班牙等國為「默許假設同意制」,未表達反對就是默許同意捐贈,國內若要邁向默許假設同意制,須有超過60%到70%的民意基礎與社會接受度,且多數人願意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才可能開啟討論。
石崇良解釋,器官捐贈往往為「等待者」、「捐贈者家屬」與「醫護團隊」3方帶來許多心理煎熬,等待器官的病人與時間賽跑、度日如年;捐贈者家屬則要在生離死別的不捨與成全大愛中做出抉擇;而醫護團隊從判斷臨終無效治療的時機點至詢問家屬器捐意願的角色轉換,3方皆面臨挑戰。
「你不能決定怎麼來到這個世界,但是你絕對有能力去決定你怎麼走,包含你要留下什麼!」石崇良分析,隨著安寧療護觀念普及,許多因疾病惡化而失去生命的病患,相較無法實踐器捐夢想,現在的器捐來源主要來自「不預期的意外事故」,民眾的生前意願便成為重要關鍵。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已轉型為「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落實,讓民眾在生命走向終點之前,有機會事先深思、決定臨終醫療選項,同時也可思考往生後器捐等議題,讓生命即使走到終點,依然可以保有尊嚴、自主性,同時也可遺愛人間,讓生命價值持續傳承、延續。
談到民眾對器捐可能產生的疑慮,石崇良表示,為避免倫理、利害衝突,台灣採取「醫療救治」、「器官勸募」分離制,主治醫師專注於病人治療,在醫療手段達到極限、救治希望渺茫時,才會詢問病家器捐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