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有一名單親媽媽本靠一萬多元薪水、七千六百元的中低收入津貼撫養四個孩子,四個月前她失業,只剩津貼,吃豬油拌飯過活,日前其中三兄妹到水果店騎樓撿爛水果充飢,被警員帶回,她流淚自責「媽媽沒用,沒錢養你們」。
物價高漲、失業率居高不下,有四十二萬失業者生活面臨窘境,失業者人權會及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到總統府陳情,希望在北中南三大都會區普設「失業者食堂」,讓失業者至少先填飽肚子。
設置失業者食堂,外國有先例。義大利羅馬從十八年前起,每年出版「流浪漢指南」,依食衣住行等民生基本需求分類,配合地圖指引,介紹那裡有免費食物、有地方睡覺、有免費公共浴室,這本指南供應對象不限流浪漢,也包括不得溫飽的窮人,許多義大利人雖然有房子住,卻仍依流浪漢指南去吃三餐,義大利其他城市及法國、西班牙和奧地利都相繼跟進出版指南。
台灣部分失業者何嘗不是如此,可能有房屋,可能還在付貸款,卻無法領各類津貼,失業者食堂確有需要,如果有食堂,失業者的孩子就不必挨餓,除了政府,慈善團體也可考量設置。
此外,小兄妹撿爛水果充飢,食物浪費也要檢討。最近有人發起減少冰箱囤積,到超市選購即將到期食品,以免部分食品「錯失時機」而浪費。
英國就調查過,由於上班族平日無暇上超市,總是周末一次買足,大約三成食物沒吃就丟棄,平均每年浪費三百三十萬噸,約值新台幣一點五兆元,而且英國一年垃圾約六百七十萬噸,其中三百三十萬噸是剩菜、乳製品、肉品、魚肉、麵包、蛋糕等,半數被丟掉的食品都還可以吃,因此,英國政府呼籲「改變一次大量購買食品的習慣」。
台灣也有這種現象,除了民眾要改變購買習慣外,如果政府、慈善團體要設「失業者食堂」,可呼籲民眾捐出即將過期、卻沒辦法吃完的食物,不但可幫助窮人,減輕設置單位的負擔,更可避免浪費食物。
陳沃(基隆市/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