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位將近八十歲的老婦,因照顧重殘兒子五十多年已心力交瘁,悶死兒子後自首。法官審理後在「情堪憫恕」考量下,將刑期減至二年六月,並在判決書結尾建請總統特赦,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儘管長照3.0制度明年即將上路,但政府與社會能給予的支援仍遠不及長照家庭面臨的困境與折磨。這次法官主動建請總統特赦事件,或許能促成法務部加快修法的腳步。
超高齡社會已經來臨,人口老化致使長照人口急速增加,照顧者本身也可能因為年老而需要協助,社會急需更專業、多元、人性化的長照制度,給予長照者與照顧者的雙重支持與援助。
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估計,全台目前約有一百十五萬位照顧者,且每年都新增二十萬位新手照顧者,平均照顧年限在八至九年,平均每天照顧十四小時,除了睡眠時間外幾乎全年無休。而明年起,長照的需求人口將突破一百萬人,更多的家庭勢將被捲入長期照顧的沉重壓力中。
我國實施長期照顧制度已歷十八年,而長照制度存在的諸多問題仍待逐步克服,例如服務人力不足、服務強度不夠、對重度失能者幫助有限、經濟與心理面的支援薄弱等,都是長照的重大缺口,讓照顧者在長期身心的龐大壓力與折磨下,很容易就陷入各種困境。
雖然長照3.0擴大減輕了部分長照家庭的負擔,但對近日新聞報導的年近八十老媽媽殺死自己重殘五十三年兒子的類似案例,政府的長照制度涵蓋範圍顯然有限,無法承接重症照顧者長期的身心折磨與煎熬。這位老媽媽五十多年來把癱瘓的兒子照料得很好,兒子衣著乾淨、沒有褥瘡。
但媽媽與兒子雙雙變老,媽媽年老的身軀已裝有多根心臟支架,也曾跌倒骨折,感染新冠成為壓垮她最後的一根稻草,她擔心自己未來不能再照顧好兒子,最後親手結束她照顧五十三年兒子的生命,並向警方自首。
法官審理後,用盡法律上的各種減刑,最終還是要判兩年六月。因為判刑超過兩年,也不適用緩刑規定,所以八十歲、體弱多衰的老媽媽仍需入監服刑。但連承審法官都認為老媽媽的「情狀顯堪憫恕」,主動在判決書最後請求總統特赦。
在任何情況下,每個人的生命權都絕對不容任何人剝奪;但「照顧殺人」多是極端特殊的案件,即使嚴刑處罰也不見得能遏止悲劇。
法務部兩年半前即表示「長照悲歌令人心痛,照顧殺人令人遺憾,研議修法以維衡平及兼顧情理法」,包括提高緩刑門檻為三年、修正緩起訴要件、針對長照悲歌另訂較輕之獨立處罰規定等三種方案。不過,相關修法迄今仍沒有下文,導致「情狀顯堪憫恕」的老媽媽除了總統特赦別無他法憫恕;期盼這個事件能讓法務部加快修法的腳步。
預防與減少長照悲歌,還是要回歸到政府制度與社會支援本身。尤其針對照顧年數太長、照顧者年齡高、照顧難度極高等個案家庭來說,政府更應該主動介入與關懷,提供更強化多元的資源,減輕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