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兩位國際級的企業家有些主張或行為,同時成為社會討論焦點,一是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負責人郭台銘在訂婚當天,宣布身後將捐出個人財產的九成,做為投入社會公益之用。
另一是「半導體教父」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一再主張開徵富人稅。這兩位企業家的表現,對重建台灣成為公平、公義的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
先談郭台銘,一年多前,這位甫喪偶的台灣黃金單身漢每每登上媒體時,多是和名模熱舞、知名女星的緋聞。當時「郭董」予人的印象,坦白說,可以用「財大氣粗」來形容,社會普遍對他並沒有很好的風評。之後,郭台銘大手筆捐贈一百五十億給台灣大學,其中很大一部份是用來興建醫院和質子中心,兩者的目標都針對癌症治療。
這筆國內大學有史以來最高額的捐款,顯示這位台灣首富對金錢的價值,以及個人財富的運用方式,有了全新的體認。至於今年七月下旬有關捐出個人財富九成的驚人宣示(估計僅他擁有的鴻海集團股票,目前市值便高達新台幣九百七十餘億),更讓人對他刮目相看。巨額捐款固然有遺產稅的考量,但九成的財產非戔戔之數,這其中顯示了「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回饋之心。
其次,我們看到張忠謀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出政府應該開徵富人稅的主張,並具體提出以年收入三百萬為起徵標準。「富人稅」在各國都是勞工階級的主張,甚至被視為一種極端的反商主義。而張忠謀本身及他的企業鉅子朋友們,正是課徵富人稅的第一目標。他何以會鍥而不捨的提出這種不利於自己財富的主張?
有媒體報導,張忠謀是有感於台灣在過去幾年中,社會M型化的發展益趨激烈,貧窮不只存在於社會底層,更向上蔓延,以致台灣社會增加了更多的新貧階級,並因此衍生諸多社會問題。當一個曾經被稱為「亞洲四小龍」的發展中國家在進入二十一世紀時,這種現象是不應該出現的。
或許是回應企業界的呼籲,馬政府在本周提出第三次賦稅改革初議,重點之一就是富人稅,而且,不僅對富者增稅,並且更進一步的要向下減輕稅負,綜合所得稅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一以下者,全面調降稅率,如果實施,將有三百六十萬戶受惠!這些受惠者正是所謂的受薪階級,他們靠著一分朝九晚五的工作,辛苦掙得生活所需,但相對沈重的稅賦負,卻讓他們承擔了國家百分之七十五的綜合所得稅收入!更不要說,因為通貨膨脹之故,今年前五個月,實質薪資所得是近三十年來的新低!
郭台銘的大筆捐贈,在救貧扶弱上,有擴點為線的作用,我們希望郭台銘的行為,能產生拋磚引玉的效果,讓今後有更多企業家將個人財富轉化為社會資源。而張忠謀主張的富人稅一旦實施,更是國家以政策工具發揮平衡貧富差距、落實社會公義的有力行動。當兩位傑出企業家以令人敬佩的言行,為自己塑造更正面的個人形象時,社會、國家也將因此而受益,確是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