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亭頤專題報導】在當今社會,青少年犯罪備受關注,其犯罪行為往往背後隱藏著複雜的家庭、社會以及心理因素,因此,對待這些少年應該採取更全面且人性化的方式,大眾面對少年犯,與其單純的拉高刑責,或許可以轉換更不一樣的思惟。
小雨從小沒有機會和親生父母建立情感的機會,由養父母一手攬下撫養的責任。小雨愛好自由,與養父母的軍事教育相違背,家人見她不服管教,計畫將她送到安置機構,最終小雨成為「逃家少女」。
小雨認為,雖然《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可能判處死刑,但會留下案底,犯錯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最終是否可被教化,仍要看少年們的意願。「必須讓他們知道,不是未成年就可以為所欲為」。
阿富國中參加陣頭活動,升高中後加入幫派,曾因詐騙、販毒兩度進出少觀所,某日得知十八歲成人後刑罰會加重,他開始思考未來,選擇跟外界斷聯,唯一聯絡得到他並拉他一把的是社工。
阿富認為,要嚇阻少年犯不是只單純加重罰則,社會大眾必須更了解青少年犯罪背後的動機與意義,才能達到預防的效果。
莫莫尼則覺得,社會若存在貧富差距,那所謂次文化就會一直存在,但社會的理解、接納及包容或許是改變的第一步。
莫莫尼記得明陽中學林瓊玉老師曾說:「矯正教育本身就應該是一門專業,專門為少年犯罪所設計,在給予他們刑事司法的處分之餘,提供給他們額外的協助和再教育。」這句話令他印象深刻。
莫莫尼說:「沒有一個人希望自己的小孩變成這樣,試著置換立場,以家長的立場思考,盼社會大眾能用比較多元跟寬容的方式來認識更生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