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美國一部二十六年前的老電影《全民公敵》,描述美國「老大哥」國安局追蹤監控人民的能力,更強調民眾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覺留下的「足跡」被拿來利用的嚴重與可怕。如今,絕大多數人的生活已離不開智慧型手機,數位資訊讓民眾生活被一覽無遺,連政治傾向都被掌握,人權與隱私幾成空談。
民進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電視政論節目上,暢談五月二十四日在台北市青島東路立法院前「反國會改革」的街頭活動,自爆「透過手機訊號」,分別對比了幾場大型政治活動的參與群眾,包括:一月十二日總統大選前的「選前之夜」、五月十九日民眾黨「小草」在民進黨總部前封街抗議。他說,五月二十四日立法院前的「青鳥行動」,「有些是小草、有些是太陽花的,占了整個活動的六成」,「但這些人跟五一九的小草是不同人」。
王義川這番話,引起社會譁然,更讓公眾質疑執政黨利用數位科技侵犯人權。因為他證實了民眾參與所有大型活動,不論是政治性、公益性或商業性、娛樂性的,都有機構透過人人都有的手機在蒐集與分析民眾的「足跡」。台北地檢署已主動偵辦,指派檢察官調查王義川是否涉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王義川辯稱,民進黨是透過電信業者的「手機信令」大數據分析得到的資料。的確,電信公司會透過手機行動定位服務來推估活動人流,並提供主辦單位參考,方便地方政府做交通安排,Google Map也會產生類似數據;這些數位資訊與分析,早已被掌握的數據業者拿來做為各種商業化與非商業化的販賣運用。
但是,手機信令透過民眾手機定位蒐集群體個資,必須做到去識別化,除了掌握年齡、性別外,其他個資都不能留存。民進黨黨部究竟是如何進一步知道五二四「青鳥」和五一九「小草」是不同的人?既要去識別化的清洗個資,原則上以往的「足跡」都不會被記錄留存,但為什麼民進黨能逐一做各種比對?到底是電信業者商業販售的大數據資料「去識別化」不夠仔細?還是執政黨透過國安單位或警方索求了更具體的資料?這些都有必要進一步釐清。
在電信業者與客戶簽訂契約時,必須經由客戶同意授權,才能收集一定範圍內的資訊;即使業者要進行收集目的以外的資訊加以利用時,也必須符合《個資法》,獲得當事人的同意或是出於緊急狀態。如今若真是電信業者販售民眾生活足跡,是否違反當事人意願與《個資法》?也需要法律面進一步檢討。
數位科技快速發展改變了全民生活型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二○二一年會議就宣示「人們於現實中所擁有之權利,於線上必須同受保護」,還發布十項數位指引,包括網際網路監控及資訊攔截、保護人民免受非法或不必要之監視,避免政治濫權損害民眾人權。
以前的民進黨在多年努力下,衝破了國民黨威權時代的白色監控;如今從執政黨的高層黨工王義川的言談中,民眾才恍然大悟:我們的個資不僅是對詐騙集團有興趣,原來政治監控的「老大哥」一直都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