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六年的公教人員國民旅遊卡,已造成不少公務人員觸法,而且異地隔夜的消費方式,讓公務人員為了取得一萬六千元的補助,必須到服務機關所屬的以外縣市消費,更是浪費成本、消耗社會資源。
政府當初推行國民旅遊卡的用意,是想帶動國內旅遊風氣、復甦景氣,如今國內旅遊風氣已形成,消費習慣亦改變,國民旅遊卡已達成階段性任務,但刷卡消費的補助方式卻未改變,使得公務人員迭有煩言,尤其連續假期中的周六、周日不補助,又須跨縣市,像南投縣是風光明媚的好地方,在南投縣的公務人員旅遊休閒為何一定要跨縣市呢?如此徒增交通負荷,增加塞車與意外事件的發生機率。
因此,希望新政府上任後能檢討、廢除國民旅遊卡,讓公務人員能本自主原則從事休假活動,而且更有尊嚴的從事消費行為。
洪長源(彰縣二林/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