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我們安住身心的不二法門,而「護法者」,就是保護佛法,使佛法能夠順利地發展,圖為佛光山大佛城。圖/人間社記者知光
文/星雲大師
今天繼續講「怎樣做好一個在家護法居士」?我剛才稱呼你們為護法居士,居士上面加「護法」二字,就是說佛法需要你們來保護。
佛陀在世的時候,就把護持佛法的責任交給在家信徒。所以,出家的弟子以弘法為宗要,在家的弟子以護法為第一。所謂「護法者」,就是保護佛法,使佛法能夠很順利地發展,很順利地弘揚。佛法的事業,要在家弟子支持、贊助,使它更廣大。
今天一般信徒,有沒有盡到護法的責任呢?也就是有沒有做好一個在家居士呢?今天的佛教信徒護持什麼呢?我要說明幾點給各位聽。現在的信徒護持的對象錯誤了:
第一、護人不護法
目前信徒護持佛教的現況,以人為中心,不以法為中心。這一位師父我認識他,這一位法師對我很好,這一位出家人是我的師父,所以我就護持他。那一位法師雖然對佛法很有研究,但是我又不懂佛法,就不予護持。佛教在這種情況之下,形成人我派別,沒有辦法積極普遍地宣揚開來。
本山自從開山以來,全山所用的油漆,均由永記油漆行捐獻的。這一位永記公司張居士夫婦,本來也不是本山信徒,十幾年來常常捐獻油漆,護持佛光山,他過去的皈依師父說了:「你為什麼對佛光山那麼好?」張居士夫妻聽了之後說:「我們商業行生意競爭激烈,賺錢不容易,所以我們行布施、種福田也要懂得選擇一塊好田。我們做功德,只以佛法為對象,不以人物為對象。」像這樣的觀念,就是正信的弟子。這就是佛陀所說的「依法不依人」。
第二、護神不護佛
在台灣的宗教,有一種普遍的現象,那就是神廟的權威比寺院強大,神像頸項所掛的金牌裝飾,為佛像所望塵莫及。每年春天,北港媽祖誕辰日,前往參拜進香的信徒,如潮水般絡繹不絕,公路局每天要加班。而在台北市新公園舉行的佛誕慶祝法會,參加的人愈來愈稀少,甚至門可羅雀。護神的人多,護佛的人少,原因是神很容易滿足世俗人的欲望。你到指南宮、媽祖宮,在玉皇大帝、媽祖的神像面前一跪,祈求神明:「賜給我財運亨通,中愛國獎券,子孫興旺,增光耀祖。」抬起頭來,看到神明安詳的笑容,心中就會相信神明已經答應你的要求了。
而佛教的佛陀卻教人:「要布施、行慈;要犧牲自己,成就大眾;要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勇行;要有『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的悲心。」佛法告訴人,什麼都要給人,自己身無一物,怎麼辦呢?佛教的道理不好,還是不要信仰的好。
佛法曲高和寡,一般人根機淺薄,往往只求保佑的宗教,不懂得佛法才是我們安住身心的不二法門。希望你們今後要做好一個在家信徒,要有「護佛比護神重要」的認識。
神在佛法裡稱為護法神,因此,神也要來護持佛法。護法天神尚且知道要護持佛教,而你卻護神不護佛,不是太顛倒嗎?媽祖也是佛弟子,你對弟子尚且知道護持,對佛卻不知道護持,豈不本末倒置?(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