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寫英文
大學四年,我讀的雖是英文系,中學六年對英文也沒有下過苦練的功夫。除了高一上學期在滬江大學附中,由洋人用直接教授法講解英文外,此外五年半都在離家最近的中學走讀,既聽不到洋人講英文,教員的師資也差,得不到多少鼓勵。
大學考上了滬江,是美國南部浸禮會辦的,老師一小半是美國人。大一幾門課,除了國文課老師用中文講授外,其餘的課程師生都講英文,雖然生物學、微積分、教育入門這些課程的老師都是道地的華人。大一英文兩位女老師,和教英國史的韓生(Victor Hanson)則是美國人。滬江半數以上的學生,男的來自滬江附中、聖約翰附中,女的來自聖瑪琍、中西女中這兩家貴族學校。他們在中學裏聽了六年洋人教英文,講起英語來,口齒伶俐,看英文書也比我省力。我說話一向快,從無講英語的習慣,講起英語來當然更含糊不清。比起那些洋派學生來,我這樣一個平頭、長衫的窮學生,實在「土」。六年中學,記憶中也沒練習過英文作文。剛進滬江,老師滿口英文,我的確有些緊張,怕英文跟不上。
英文作文課教授是貝特女士(Juanita Byrd),此人教書頂真,專治美國文學,那時她已三十五歲。我畢業後,她同比我低一兩班的王君(Claude Wang)結了婚,當時傳為佳話。二人早已定居美國,住在紐約市郊區。大一作文分了好幾組,每組三十人左右。貝特女士要測驗我們的程度,第一堂課就要我們一篇作文,只許用十句單字(Simple sentences),下堂課交卷。我雖無習寫經驗,英語文法小學裏即讀了,懂得還不少。當晚在家裏,選定南京玄武湖為題目,十句句子硬加了不少participial phrases之類的片語,務求讀起來不單調,句法有變化。第三堂課,貝特女士發卷子,特別把我那篇讀了一遍,加以討論,認為十分滿意。全班都是新生,只有我那篇給老師念了,當然受到注意。我自己也等於吃了一顆「定心丸」,對那些身穿洋裝,口講英語的同學們不大怕他們了。而且得到了老師的鼓勵,以後英文作文,特別用心。直到今日,寫起英文論文來,在造句遣詞方面,總是精益求精,有時寫的順手,真覺樂趣無窮。現在我中文寫的多了,但從小沒有下過苦功,總覺得辭彙太貧乏,不能把自己的意思表達得更完美。
到了大二,張心滄同我已公認是我們這一班英文系最優秀的學生了。大三那年,畢業班負責校報「滬江旁觀者」(Shanghai Spectator)的編輯把報務移交,編輯之職歸心滄,我任文藝編輯。這份英文報,一兩星期出版一次,文藝版投稿不踴躍,我還得多寫雜文。另有一個幽默專欄,題名Laugh Last,也由我負責。學校裏有什麼趣聞,我根本不知道,每期都由我硬編幾個笑話。編報耗時太多,大四那年,心滄洗手不幹,硬把編輯之職交給我,文藝編輯另由大三學生擔任。編了幾期,十二月初那一期已送報館排印去了,不料珍珠港事件發生,報館被封掉,該期「滬江旁觀者」也永遠見不到天日。後來,心滄比我早一年出國,也早一年拿到博士學位。他去愛丁堡大學,博士論文寫的是伊莉莎白時代早期劇作家庇耳(George Peele)。滬江大學沒有培植過多少文學界的人才,可能學校創辦以來,就出了心滄同我這兩位英文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