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食有味 日子甘仔蜜
圖/Pixabay
文/林念慈
番茄穿紅戴綠,形象與身分多變,時而碩大如牛,時而小如玉女,並遊走在蔬菜和水果間,美國甚至為它開庭「驗身」;對我來說,世上的番茄都是一樣的──蘸梅子粉吃,但母親說,她們從前會蘸醬油膏、薑末和砂糖,簡直是天方夜譚。
台灣經濟起飛那幾年,母親、阿姨們也正在港都翱翔,看海天一色。在初代玉女的歌聲裡,她們輕盈如海鷗,飛向彩虹,飛向青春,也飛進了冰果室,由青澀的阿兵哥請客,上一盤紅通通的「番茄切盤」;或是相招踅夜市,手上拿支「小番茄夾蜜餞」,如握住了一串心,心裡還夾帶著情意,而初戀的酸甜鹹辣,盡在味蕾綻放。
最初,番茄確實是愛情的果實,哥倫布踏上南美洲的新大陸後,英國的俄羅達拉公爵被炫麗的漿果所驚豔,將它移植回國,獻予情人伊莉莎白一世,番茄自此風靡全歐洲,被譽為「愛情果」、「情人果」;然而當時的人以為此果含有劇毒,只當是觀賞植物,直到十七世紀,有位畫家忍不住偷嘗了「禁果」,才驚覺原來是可以吃的啊!但早期的番茄並不可口,據蔣毓英等人編撰的《台灣府志》:「甘仔蜜,形如柿,細如糖,初生青,熟紅,味濃,肉多細子,亦不堪充果品,可或糖煮成茶品。」後人加各種調味料,大概都是為了掩蓋那股特殊的土味。
想盡辦法都要吃,真愛無誤。
不過轉念一想,缺陷往往是特色所在、迷人之處,身帶墨綠斑紋,果頂一點紅的「烏柿仔」,就因散發著天然氣味,反而與雞蛋組成絕妙滋味;我喜歡先煸番茄再淋蛋液,吃起來多汁滑香,拌飯最好,而弟弟習慣先炒蛋再另下番茄,所以母親總是不厭其煩地做成兩份,以滿足「刁民」胃口。
在異鄉獨居,每逢溼冷的下雨天,心比天寒,趕緊拿出幾顆牛番茄,以滾刀切塊,起一鍋自創的「活色生香」;牛番茄果肉肥厚,耐得住長日寂寞,能慢慢熬,每次看鮮紅的番茄湯頭裡,滾動著白嫩豆腐,一邊發出「啵啵啵」的聲響,身心也逐漸被療癒了,啵、啵。
遠從祕魯跋涉而來的番茄,大概沒想到會落地生根,結成了某些人的童年、青春與中年哀歡;儘管生活有時嘗起來酸酸的,但正因為有那些溫暖的記憶,我們仍然習慣喊它「甘仔蜜」,彷彿這麼一喊,日子就會跟著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