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署公布「九十一年癌症登記報告」,除了說當年新增六萬三千七百多名癌症患者外,並用平均每八分十五秒就有一人得癌症,來形容國人罹癌的速度,民眾也同時看到一些名人得癌的新聞,如作家張曉風、立委顧崇廉、舞蹈家羅曼菲,更早的例子還有台南中石化安順廠附近的居民、在外商RCA工作的台灣員工。
當然如同醫學專業人員所言,癌症上身通常和環境、飲食與個人情緒有密切關係,可是在衛生署公布國人致癌時間一年快過一年,是否也間接指出台灣環境污染愈來愈嚴重,而政府是既無能也失職。像以往有綠牡蠣污染,大家要求政府好好把關,結果多年後還是鬧出有孔雀石綠的石斑魚;而台灣各個鄉鎮的不肖官員和黑道份子,狼狽為奸把有毒物和垃圾埋在地下,根本就是另一種重大毒犯,和RCA把致癌物導入地下污染水源一樣。
可是政府卻束手無策,任情況惡化下去,人民只能自求多福,這是那門子的國民健康和生存權保障?難到政府每年所能做的就是敲癌症喪鐘,教國人自行生命倒數計時?
而防癌上還逐漸出現一種在政府無能下的自救,但此種自救往往得靠財力,民眾可看到一些多金人士或大型企業,都改吃有機食品或提供有機蔬菜當午餐,還有醫師自行養魚,免得吃到被污染的魚,甚至是因為有錢與否,在癌症的及早發現與事前健檢上,也出現貧富差距,這種健康的另類貧富差距,若政府能用心對農蓄生產和食品衛生把關,其實是不該出現的。防癌得先做到防污,請問政府做到了嗎?
項城(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