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幼兒乘車安全,教育部自108年8月起補助汰換或新購幼童專用車,至今累計補助1402輛,經費約新台幣4.9億。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為維護幼兒乘車安全,教育部自108年8月起補助汰換或新購幼童專用車,至今累計補助1402輛,經費約新台幣4.9億元,並請地方政府加強稽查,督導幼兒園使用合格車輛。
教育部今天表示,108學年度起推動幼童專用車補助政策,並於109年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汰換暨新購幼童專用車要點」,持續補助幼兒園每輛購車費用4成、約36萬元。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使用經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的幼童專用車輛,且車齡不得超過出廠10年。
國教署說明,目前全國幼童專用車約3800餘輛,每年屆齡車輛平均約300輛至400輛,國教署自108年8月起補助汰換幼童專用車199輛,109年補助汰換暨新購409輛,110年359輛,111年度共受理20個縣市提出435輛補助申請。
國教署表示,幼童專用車載運對象為自我保護能力較不足的幼兒,每家幼兒園都應主動檢視車齡及安全性,確保車況良好並符合法規規定。國教署將持續促請各地方政府不定期到幼兒園檢查車輛使用情形,且與監理及警察機關稽查人員合作,至園所周邊實施聯合稽查、加強路邊攔檢,積極督導幼兒園使用合格車輛載運幼兒,維護幼兒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