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北市某私立醫院向病患收取「醫師指定費」,遭衛生局罰款五萬元,醫院不服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但敗訴。
事實上,即便沒有「醫師指定費」,病患送禮給醫師早就司空見慣,現在就連護士也要送禮物才行。
我剛滿一歲的兒子上月因菌血症住院,他高燒不退、不停哭鬧,值班護士剛開始還很有耐心,但久了態度就變樣,有次兒子皮膚發黑、四肢顫抖,我請她量體溫,護士竟然說等抖完了再量才會準確,我想要理論,但先生建議我換個方式,我們商量後決定買一盒知名度高的甜甜圈,當天晚上就送給護理長,分贈護士,自此所有護士的態度大逆轉。
我相信大部分的醫護人員是有良心、道德良知的,只不過被少部分人污名化了,期盼所有的病患都能享有同等待遇,不付「醫師指定費」或送紅包、禮物,也能受到良好的醫療和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