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其瑞
在美國,每年一月的第三個禮拜一是「金恩紀念日」,紀念的是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牧師。因為在二十世紀早期,美國的有色人種並未與白人一樣享有充分的公民權,在生活上也有許多「種族隔離」的區別待遇,像是搭公車、電影院都分成白人與有色人種不同的出入口,甚至是飲水機的使用都還要分膚色,更別提要讓有色人種享有投票權了。經過了長年的領導抗爭,甚至最後被暗殺而死,金恩最後的理想終於在美國實現,從大聯盟球員到美國總統,人們的膚色不再是考量人權的差異。
在中國,少數民族的民權也是後來才慢慢爭取到的。
民國剛成立的時候,當時的國旗還不是「青天白日滿地紅」,而是「紅黃藍白黑」的五色旗。五色旗的五種顏色代表了「漢、滿、蒙、回、藏」這五大民族,但在當時其實有很多的少數民族,是被這五族排除在外的,特別是南方與西南方的民族。
在中國西南苗族地區傳教的柏格理(Samuel Pollard)牧師曾就五色旗的代表意義請教外交總長伍廷芳,詢問「苗族」是在哪一個顏色當中?伍廷芳回應,苗族早已漢化,所以應該是紅色這一塊。這當然是漢人一廂情願的想法。柏格理繼續追問,如果苗族屬於漢族,那是否應該也要與漢人一樣享有一樣的權利、盡一樣的義務?
對於這個問題,雖然伍廷芳的回覆是肯定的,但是事實上少數民族在當時的環境底下,並未能與漢人享有一樣的民權。因此,有不少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在讀過了國父孫中山先生的著作之後,常常援引「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扶持國內弱小民族使之自決自治」等理念,表達他們對於少數民族平權的訴求。
為了更進一步表達少數民族爭取民權的期待,西南地區少數民族聯合推派了雲南北勝土司的高玉柱女士與喻杰才先生為代表,自一九三六年起,前後三次到南京進行請願運動。他們先後赴行政院、內政部、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立法院、教育部、國民黨中央黨部、軍事委員會、參謀本部等機關表達他們的訴求,包括政治上要求增加國民大會代表中夷苗民族的名額、經濟上開發邊疆地區、文化上重視夷苗教育,並請中央機關進行夷苗研究等。
雖然抗戰軍興,這些爭取民權的事情暫時被擱置一邊,但是當抗戰結束,國家於一九四六年召開「制憲國民大會」,這些南方與西南少數民族表達了他們熱切參與的期待,並且也獲得國家正面的回應。
他們在國民大會中爭取了席次,並在《中華民國憲法》中增加了與少數民族相關的條文,包括增設邊疆少數民族國民大會代表席次(三章二十六條)、立法委員席次(五章六十四條),以及十三章一六八 、一六九條文關於邊疆地區發展的條文,都可說是少數民族代表爭取的成果。
從請願到參與制憲國民大會,這些成果反映出西南少數民族的上層人士及知識分子,期望透過體制內的參與政治,來獲取他們應有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從上述這些人士提出的訴求與行動來看,這些行徑可以說是近代以來,邊疆少數民族首次以民主國家參與政治的手段(如請願、投書、參與選舉等),或是訴諸孫中山的「總理權威」,來向統治者與國人表達心聲以獲取民族權利,凡此種種,都可以算是少數民族從原本落後、民智未開的刻板印象中跳脫出來,成為現代「國民」的一項重要表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