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毛澤東已經死了三十多年,但他的「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截至二○○一年五月底累計加上利息,共有人民幣一億三千一百二十一萬元。不過,這筆錢該怎麼給、給誰,引起很大的爭議。
中國「廣州日報」引述「黨史文苑」中的「毛澤東億萬稿酬的爭議」文章透露,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機關還為稿酬等問題,向國務院請示。
報導說,毛澤東曾在一九六七年十月,查閱他本人稿酬累計情況,當時有五百七十多萬元。毛澤東在「五百」二字上圈後,批:上繳黨費。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清查毛澤東私人財產時,發現毛澤東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酬累計存款,為七千五百八十二萬餘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戶的。
毛澤東從稿酬中,數度提取款項,其中從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六年二月,陸續九次提取三十八萬元和兩萬美元給江青。
江青曾先後五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要提取五千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遭到中共中央拒絕。
對毛澤東稿酬遺產,中共中央的看法是:毛澤東是屬於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酬,不是留給江青和親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