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本屆電視金鐘獎因工作人員的疏忽而錯頒獎項,結果新聞局決定讓張國柱及太保並列,但也因為這樣的疏失,新聞局必須多花費十萬元。
筆者認為,工作人員的疏忽,將得獎人名單錯置,導致原得獎人太保在頒獎典禮上未能得獎,新聞局得知錯誤後,雖然緊急補救,讓張國柱及太保並列為得獎人,這樣的補救措施雖然符合人情,但額外的十萬元花費卻必須由全民來買單,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筆者以為,工作人員的錯誤原就應由工作人員來承擔,怎可叫全民來負擔呢?否則以後都如法炮製,那不就會有很多人一起並列嗎?而國家所要額外負擔的也將更多。
筆者建議,新聞局除應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行政疏失外,另外也應要求工作人員負擔這筆額外的花費,如此才對得起全民。陳晟(北市/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