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社會裡,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只是因權力大小,而有了輕重之別。權勢、財富等雖然無法恆常,但對大眾的影響卻是深遠的,不管是教育政策的改革,或是教科書內容的變更,若當權者因個人看法(未必是普遍性看法)或政治色彩,未經相當的討論、評估與實證研究,便隨意更改公共教育課程所要傳遞的內容,則實非民主社會開放論述應有的現象,雖不會危及生命安全,卻可能危及到未來世界公民品德之養成。以此類推,金融業、保險業等專業人才,不該以搶錢、搶名為目的;應視業務往來之民眾,就有如自己家人一般地養護之,共創未來和諧均富的社會正義。
同樣地,各宗教團體若以推動淨化人心、勸人為善為已任,就該起世界公民團體的典範作用;而非相互較勁、拚排場。
推動社會福利工作的本懷
佛教之所以能予人「慈悲之教」的美譽,這本於自古以來,佛教僧俗二眾本著宗教家慈悲奉獻的精神,推動地方急難救助、普施濟貧等公益事業。但其實還不只是物資上的救濟,更為了「利他所以,又有二緣:一、為法久住;二、為利有情故…開悟眾生為利有情。」(出自《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大正三九,一七五中)即知包括提供公眾之實用見解、知識等的利益,這是大眾對執政者及財團近乎奢望的期許,更希望能喚醒社會成員的良知與良能。
社會福利工作的多元發展
國際佛光會的社會福利工作,舉凡義診、濟貧、觀音護生會、急難救助會、友愛服務隊等皆是。在推動終身教育與傳遞傳統優質文化的工作上,更在各地舉辦讀書會、禪坐會、精進佛七、禪七、佛學研討會等,提昇專注力及佛學基礎的培養,更有信徒大學、信徒共修會、都市佛學院等等,都是為了培養及凝聚社會大眾良善心力。
總之,在佛典的記載中,認為利他是自然而然的事,但一般人卻要透過不斷學習與修正。佛陀曾告訴「居家菩薩,所在郡國縣邑居止,當以法護於郡國縣邑…其少智者教令博聞,貧窮者教以大施,無戒者教令持戒,恚怒者教令忍辱,懈怠者教令精進,放恣者令護一心,邪智者令住正智,病瘦者給與醫藥,無護者為作護,無所歸者為受其歸,無救者為作救樂。」(《郁迦羅越問菩薩行經》出自大正十二,二四下)即知佛陀的利他精神,除了提供基本物資與相關活動之外,更重視公眾在心情、智能上的提昇。
(曉淇/輯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