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肆虐,全世界的主流醫學都主張以疫苗覆蓋率來減緩疫情的蔓延,但因疫苗的研發和製程太緊急,以致多有副作用,尤其是造成猝死的案例甚多。台灣因染疫死亡案例有八百三十七例,而注射疫苗猝死案例高達七百一十二例。但政府對於猝死案例輕率處置,如此罔顧人民生命的作為實在應該譴責,也有待補救。
面對疫情無法遏止,全世界都採行施打疫苗的政策,不管是哪一種疫苗,都有猝死的案例。依指揮中心的說法,這些案例都無法證實和疫苗有直接關係,猝死者都有慢性病的病史,且據全世界的經驗,施打疫苗利大於弊。就這樣一語帶過,指揮中心每天記者會報告的確診和死亡案例,就只剩數字,見不到一絲悲天憫人的氣息。
我國傳統醫學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所有醫學院的學生在畢業時都要依照《日內瓦宣言》宣誓:「我將要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即使在威脅之下,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現在疫苗打死人了,所有出身醫界的衛福部官員,竟然可以無視於七百多條生命的消逝,這難道是當初學醫的初衷嗎?
我們經常聽到救護車沿街呼嘯而過的急促聲,無非是將病危的患者緊急送醫,為的就是救人一命,現在政府的態度居然是死了人不聞不問。過去為了減少醫療糾紛,藥政處曾經邀集所有藥商,共同出資成立藥害救濟基金,讓每個因藥害傷亡的案例,可以在不用鑑定之前就領到一筆救濟金。現在,針對這麼多因為施打疫苗猝死的案例,一來沒有合理的鑑定程序,二來沒有任何的救濟措施。政府的用意是在救人還是在殺人?實在令人很難辨別。
施打疫苗猝死案例,家屬如果有疑義,依現在的作法是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判定死因,個案是否與疫苗接種有關,由衛福部專家會議認定。然而,法醫相驗的過程中,根本沒有進行相關檢驗項目;至今「預防接種受害審議小組」連一個案例都沒有審議,難道衛福部對這七百多條人命都視為死得其所?統計猝死案例中打AZ的五百六十五例、莫德納的一百四十一例、高端六例。AZ疫苗是許多國家發現有猝死案例後禁止再施打,但衛福部不但繼續打,也從來不說明澄清。
更可議的是國產高端的六個案例,由於高端在整個研製、審議到授權的過程都備受質疑,尤其是有猝死案例,更應迅速對外說明,但衛福部不但無動於衷,受害審議小組的成員中竟有緊急授權審議小組的成員,球員兼裁判的現象,還能期待他們能公正做出死因的裁決嗎?民眾怎麼會信服?
經過在野黨的強烈要求,衛福部才同意願意對於申請司法解剖的接種往生家屬給予三十萬元慰助金,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最高賠償六百萬元,兩者相差二十倍。顯然政府只是虛應故事,根本不願意真誠地面對因為染疫死亡或是注射疫苗死亡的民眾及其家屬。
健康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政府應該盡全力護衛國民健康,現在卻因為意識形態,防疫政策荒腔走板,造成八百多人染疫死亡以及七百多人接種疫苗死亡,對於國民死亡竟然採取如此冷漠態度,豈是體恤民瘼、關心民意的民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