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首任女性庭長范馨香,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以毛筆書寫的民事判決書。圖/最高法院提供
「鑑古知今.歷史印記」特展,展出多則最高法院遷台前的手寫裁判書影本等文物。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你知道以前的法官叫做「推事」,且要寫得一手好毛筆字嗎?現今法官寫判決書是以電腦打字為主,但過去法官得親手寫毛筆字製作裁判書,再進化成以鋼筆、原子筆寫書類;有的人筆力力透紙背,有的人筆法龍飛鳳舞,也可看出執筆法官不同的個性。
最高法院自即日起至十二月十七日,舉辦「鑑古知今,歷史印記」司法文物與藝術特展,首次展出國民政府遷台前、後以毛筆書寫的判決書,其中最古老的為一九三七年的裁判書,距今已有八十四年之久;另包括多名司法界重量級人物,有前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陳樸生、最高法院首任女性庭長、前大法官范馨香等的判決書。
一九二七年間,國民政府建都在南京時成立最高法院,沿襲前身大理院的舊制,保留判例制度,彌補成文法制的不足;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指出,最高法院身為終審法院,最主要目的就是統一法律見解,但過去透過選編判例來統一法律見解,但判例頗受外界批評,也有侵害立法權的問題,因此最高法院二○○六年後就沒有選編判例,司法院二○一八年廢除選編判例制度,如今則用大法庭方式統一法律見解。
吳燦說,有判決全文,判決要旨才有意義、存在的價值,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楊鼎章多次和司法院派員組團到大陸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考察,並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座談,花五年多時間磋商和準備工作後,二○一五年才順利取回陸方提供遷台前判例全文影像檔資料,包括一九三一年至一九四九年間一千零二十九例民事判決書、一千二百例判決書。
沒標點符號
斷句不能錯
手寫毛筆字的判決書除每位法官風格不同,最大特色是沒有標註標點符號。吳燦說,判決全文全部用毛筆寫,而沒有標點符號,讀的時候若是斷句錯誤,法官原意就會走樣,最高法院也請法官負責校對,列舉錯誤之處,二○一六年出版成冊,彌足珍貴的司法歷史。
吳燦指出,一九七三年以前法官皆以毛筆字製作判決書,一九七三年後改用鋼筆書寫,他說,「手工業時代」判決書不可能長篇大論,判決書都非常精簡,但簡要中又能顯現出重點,現今電腦時代判決就較為冗長。
最高法院展出的書法裁判書中,有二篇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庭長、前大法官范馨香的民事判決書,可以看出字跡娟秀。范馨香出身法律世家,父親是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范韻珩,母親則是明末名臣熊廷弼的後裔熊雲鸞;丈夫是前監察院長王作榮。
范馨香是湖北人,大學法律系畢業同年考取司法官,一九四九年隨著政府來台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推事,一九七二年出任司法院大法官,是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也是我國任職最久的女性大法官,而范馨香任職最高法院期間作出七千三百件判決書,其中三十五件被選為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