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連續兩年在新生訓練時,要求新鮮人做到「四不」,其中一項是「不亂停腳踏車」,為何這樣的小事需要全台第一流大學校長耳提面命?另三個「四不」是「不作弊」、「不抄襲」、「不蹺課」,但因這些已成為大學生的生活方式,社會大眾失去興趣,而把焦點放在不亂停腳踏車的「新聞」。
這凸顯社會對「人格教育」不夠重視。筆者相信台大校長是認為,亂停腳踏車反映了學生基本品德、教養和公德心不夠,若輕忽,未來可能會發生如台灣俗諺「細漢偷挽瓠,長大偷牽牛」的情形,尤其多數大學生畢業就要踏入職場,若是大學教育的人格養成做得不好,對企業主絕對是困擾,畢竟,專業能力可以再訓練,但公德心的養成,不是一朝一夕可竟功。
從台大校長認為亂停腳踏車是懶惰、自私、沒規矩等缺乏公德心的行為來看,顯示社會對「學校教育」的要求過高,卻對「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太過輕忽,導致社會大眾對「分數」與「志願」過度重視,對公德心與人格的要求無所謂,以至於家庭教育沒作好的部分,必須由學校教育補救,因此大學生習以為常的亂停腳踏車,必須由校長耳提面命。
這顯示「家教」的嚴肅問題。一個社會不能偏廢家庭教育,家長更不能將教育責任完全拋給學校與社會,必須負起「身教」與「言教」責任。
如果從家庭到學校乃至於社會,都能在各自崗位上扮演恰如其分的角色,將停放腳踏車這種「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小事還給家庭,不讓大學校長對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耳提面命,將能避免大學校長浪費不必要的力氣。
劉晨(中縣太平/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