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通過私校退場條例草案,將財務和教學品質不佳的學校,列為專案輔導名單。私立大學主管表示,教學品質不分公、私校,這項規定像在貼標籤,告訴大眾「只有私校教學會出問題」。但此法規範財務不佳學校的董事作為,獲私立學校工會肯定,表示教職員工權益更有保障。
私立高中職協會理事長、莊敬高職董事長王傳亮說,過去高職辦學出問題,尚有多項補教措施可轉圜,此條例首度規範高中職,恐讓學校失去翻身機會,且退場後財產要充公,最受衝擊的是當初捐助興學者,呼籲政府替私立捐資者規畫回饋機制,別讓他們覺得一無所有。
私立教育事業協進會理事長唐彥博表示,此條例不只監督一校財務,還將教學品質不佳的學校列為專案輔導名單,卻沒規範公校教學品質不佳的罰則,私校覺得不公平。教學品質也奠基於財務基礎,教育部卻又設規定酌扣招生不佳私校的獎補助金,讓經營辛苦的私校雪上加霜。
私校基層教師則對此草案有不同看法,一名曾遭欠薪的高職教師表示,新版私校退場條例規範範圍首度向下延伸到高中職,他任教的學校尚未討論退場,但若教師權益持續受損,法律能讓學校快速退場或轉型,受薪者樂見其成。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也說,新版草案強化現行大專退場規範,讓體質不佳私校更有效率退場,且大致能維護學校的公益性。
但教師工會團體仍指出草案存諸多漏洞,高教工會批評,這一版本的法案是刻意製造漏洞給私校,比如規定專案輔導未達三年,仍可回歸「私立學校法」惡性退場、圖謀改制合併改辦利益。
另外是「預警」和「專案輔導」門檻過高,縱容學校近五成系所師資違規,或大量清空師生,也不必遭預警、輔導、解散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