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國內爆發多家醫療院所將一次性醫材重複消毒後使用的爭議,經多次專家會議,基於醫材使用的安全性及效能性,衛福部決議,自明年元旦起,將全面嚴禁心臟節律器、血管支架、心導管等醫材重複消毒使用;二○二四年起,未經許可重複消毒醫材的廠商,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最高罰款一千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二○二一年元旦起,根據「醫院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作業指引」草案規定,包括植入性的醫材、長期暴露血液中的醫材,以及前一名使用過醫材的病人疑似罹患庫賈氏症(狂牛症)等三類醫材,將全面嚴禁重複消毒使用。
食藥署也公告「重處理之單次使用醫療器材辦理查驗登記技術指引」,未來重複消毒再使用醫材都必經食藥署許可,並由合格GMP醫材廠進行消毒作業,才可重複使用。未來申請重消醫材查驗登記業者,需提出回收計畫,含回收醫院名單、容器儲存、交通物流及回收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