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標準 該修改了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 |2007.08.30 語音朗讀 45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有一名之子被人從後面抱住摸胸十秒鐘,加害人被以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法院卻以時間太短,被害人來不及感受性自主權遭妨害,侵害行為已結束,客觀上無法引起加害人性欲,判決加害人無罪。法官這樣的認定屬依法論法及自由心證,無緣置喙,只是無罪判決似乎與社會的認知差距太大,涉嫌人在違反被害人意願下襲胸,而且在主觀上以此滿足或刺激性欲,應已構成強制猥褻,而且法官也完全忽略被害人的心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若標準與社會現況有差距時,就應該修法,否則引發模仿效應,法律要如何保障人民。 前一篇文章 請注意,仇恨指數正在攀升 下一篇文章 讓證據說話 勿人云亦云 熱門新聞 01台南.佳里 蕭壠香火溯根源 紅磚古厝映流年2026.04.2702久坐看電視易失智 閱讀談話活化大腦2026.04.2803【人間行者心】日常即是佛法2026.04.2604台灣佛教總會理事長交接 佛光山祝賀2026.04.2705【看人間】縮小自己 是與朋友相處的祕訣2026.04.2806好萊塢剩食 化弱勢救命餐2026.04.2607程如晞 用敬老卡開心探索生活2026.04.2508【生活智人162】美國媒體人范德海 分享五心法 助你掌控人生2026.04.2509追思緬懷星雲大師 大馬佛青獻唱佛曲2026.04.2910印度音樂公車 填補貧童教育2026.04.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從眾生平等談民主--寫在全球民主運動大會召開之際看人間 「和平」是現代文明拼圖中不可或缺的聯合國援糧經費快見底 恐加劇葉門饑荒大陸碳排挑戰 從農業起跑跨部門協同 恢復生物多樣性植樹造林 是高成熟負碳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