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標準 該修改了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 |2007.08.30 語音朗讀 4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有一名之子被人從後面抱住摸胸十秒鐘,加害人被以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法院卻以時間太短,被害人來不及感受性自主權遭妨害,侵害行為已結束,客觀上無法引起加害人性欲,判決加害人無罪。法官這樣的認定屬依法論法及自由心證,無緣置喙,只是無罪判決似乎與社會的認知差距太大,涉嫌人在違反被害人意願下襲胸,而且在主觀上以此滿足或刺激性欲,應已構成強制猥褻,而且法官也完全忽略被害人的心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若標準與社會現況有差距時,就應該修法,否則引發模仿效應,法律要如何保障人民。 前一篇文章 請注意,仇恨指數正在攀升 下一篇文章 讓證據說話 勿人云亦云 熱門新聞 01【樹博士系列】土壤的祕密XV 水稻田減排新觀念IV 土地的溫柔革命 雲林大埤寫益生菌奇蹟2025.11.0902【寬鼎畫語】 看不見的真相2025.11.1003【森活日誌】意外的香遇2025.11.0904悅讀華嚴經 成為幸福安樂地球人2025.11.0905【視覺DJ 】給自己按個讚2025.11.0906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禪門的管理法⑧2025.11.0907【朗朗晴空】能替別人著想不會小2025.11.0908阿里山林鐵森里號 躍登國際2025.11.0909發現DNA雙螺旋結構 諾貝爾生醫獎得主 華生97歲辭世2025.11.0910佛光山書蔬展開幕 聚焦天天行三好2025.11.0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從眾生平等談民主--寫在全球民主運動大會召開之際看人間 「和平」是現代文明拼圖中不可或缺的聯合國援糧經費快見底 恐加劇葉門饑荒大陸碳排挑戰 從農業起跑跨部門協同 恢復生物多樣性植樹造林 是高成熟負碳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