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興鋒
北宋名將曹彬,曾是後周太祖郭威的張貴妃的外甥,按說他既然是前朝的皇親國戚,在後來的北宋朝廷應該是首先被排斥冷落的對象,很難受到重用。但,他卻在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篡取後周江山,建立北宋政權之後,卻依然能得到趙匡胤的信任,為北宋統一戰爭中立下汗馬功勞。至於原因,除了因為他軍事才能出眾之外,估計還跟他善於做人處事有關。
開寶七年(九七四年),曹彬被任命為南征主帥,還兼任徐州地方官。在軍中,他素以嚴於治軍,明重軍紀而著稱;在地方,他又以執法嚴明,對下屬嚴格要求而聞名。
有一次他卻破了先例。那一回,曹彬手下一個年輕官吏犯了錯,案件都已經查實了,照往常,他早就大發雷霆,以軍法處置了。可這次的案子報到了他手裡,他卻對此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聞不問,一副想要不了了之的樣子。將士們都很奇怪,不明白曹彬為何在這一件事情上當和事佬,包庇下屬,不怕落人口實嗎?
一年後的某天,正當大家快要忘了此事的時候,曹彬忽然下令將那個犯了錯的下屬抓了起來,按軍規打了他幾十大板,說這是對他上年所犯的罪行的處罰。眾人更不理解了,問他:「既然此人是一年前犯的罪過,而且當時已經查實,為什麼那時不處理,偏要等一年後才處罰呢?」
曹彬解釋說:「一年前,此人的罪過剛剛查實的時候,我了解到他才娶了媳婦,如果那時就處罰他,打他板子,他的父母難免認為新媳婦剋夫,可能會對新媳婦責罵不已。這樣以來,新媳婦也會覺得自己命不好,無臉見人,如果發生什麼意外,一個家可不就毀了嗎?所以,我才故意等到一年後才處罰他。」
俗話說:「律法無情。」自古以來律法的鐵血冷酷,讓很多堅持正義的人背負了沉重的精神枷鎖,但曹彬卻是駕輕就熟,另闢蹊徑巧妙地把處罰推遲一年,完美地做到既保證了律法的威嚴,又展現了人性的溫情,多麼富有人情味啊!所以,司馬光評價他:曹侍中彬為人仁愛多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