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到圖書館借一本國人自製書,創作者及出版社可合拿三元補償酬金。圖/資料照片
【記者曹麗蕙台北報導】「公共出借權」試辦今上路,台灣創東亞之先,成為第一個啟動公共出借權的國家地區。今天起民眾只要向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台灣圖書館兩館,借一本國人自製紙本書,創作者及出版社就可合拿三元補償酬金,分配比例為創作者七成,出版社三成;教育部估算首年將編列千萬預算補助,元旦開始統計,明年五月第一次發放。
「公共出借權」由文化部及教育部攜手推行,期待透過實施公共出借權,宣示國家對文化創作者的支持,提倡閱讀並有益出版業的發展。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公共出借權」制度源起於一九四○年北歐國家,最早由丹麥於一九四六年實行,在全球已啟動八十年,目前僅三十五個國家地區實行。他指出,台灣有五百四十四個公共圖書館,以二○一八年來看,約有九千二百萬人次進館,共有七千七百多萬冊圖書被借出,「目前先選擇兩家國立圖書館試辦,希望試辦這步穩健踏實,未來可以有更多圖書館加入」。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補助另行編列,不影響圖書館採購預算,希望能為全面性制度奠定良好基礎。
出版、創作
獲得能量灌注
時報文化董事長趙政岷指出,紙本書衰退是全球現象,對於「公共出借權」的試行,出版社樂觀其成。他提到,台灣圖書借閱量成長,銷售量衰退,這筆錢在現階段是杯水車薪,但對出版與創作自由來說,是很重要的能量。
兒童繪本作家曹俊彥表示,之前推動閱讀過程中有很多矛盾,例如他會鼓勵家長去圖書館借書,但若不買書,創作者和出版社就沒有生存空間。他分享,台灣有幾位作家得到文學獎後就封筆了,因為環境不夠好,「但從今天開始我們會更好,明天會更好」。
作家廖玉蕙笑說:「我第一個想法是能拿到多少錢?三塊錢裡,我就能拿到二塊一,這是最實質的幫助。」她表示,這個制度對年輕創作者來說,是很大福音,近幾年買書的人愈來愈少,「這樣的補助是一個象徵,意義重大」。
教育部表示,「公共出借權」試辦期間適用著作範圍為本國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立案之法人或民間團體,以國家語言或外語創作,且在台灣出版、具ISBN之紙本圖書;試辦階段,以當年的借閱資料做為計算基準,次年三月開放創作者、出版者進行系統登記,五月發放補償酬金。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吳中益指出,試辦三年,會再評估擴大範圍。依照之前兩館的借閱數量估算,第一年預算編列大概落在一千多萬,會滿足館方系統建置、宣導費和人事費用,不會讓館方覺得經費被壓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