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一整體的存在,無法純從市場經濟的角度,去衡量各式各樣相關的社會問題。否則便會出現「率獸食人」的弊端,凡是不具市場經濟效益的東西,被認定為沒有任何經濟價值,從而受不到統治者的尊重。
政府對於國人的照顧,應該做到一視同仁,不能具有「大小眼」。偏遠地區的國民,同樣屬於中華民國的子民,縱使交通運輸的成本較高,卻不能忽略其存在。也就是說,同樣還是應該在該地設立站牌,只是班次方面可以適應地區需要予以減班,並且設定固定的開車時間,便足以兩全其美,此從消極面言之。
憲法上所謂的平等原則,並不是凡事做到一模一樣的程度,不妨隨時保持機動的調整,俾能夠以最小的代價,而同時兼顧各階層的利益,才是上上之策。畢竟偏遠地區民眾,不是「化外之民」,同樣屬於中華民國主權所及之地,固然無法要求業者做賠本生意,然而不妨降低其營運成本,政府再予以差額的補貼。
只要分析各地區的人口,了解其日常生活的作息,加上住戶動態活動之情形,就能夠設定適當的公車開車時間,以及班次之間的間隔時間,避免空車情況屢屢出現,造成無謂的資源浪費,這是可以力求精進的事項,癥結繫於大家用不用心罷了!
若是從積極面來說,現代人重視休閒娛樂,鄉村民宿普遍興起,就是一項重要指標。
如果能夠利用偏遠地區特色,開發出所謂當地的文化色彩,以廣招徠的話,那麼偏遠地區可能「鹹魚翻生」,不再屬於「邊疆地區」。準此,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