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亂倫、逆倫之類的新聞報導,在台灣已是屢見不鮮。問題是,這種人倫逆常的新聞編寫處理,眾家媒體常在各顯神通之際,卻讓閱聽大眾不忍卒睹,幾近「食不下嚥」的程度,而報紙的長篇累牘,有的連怎麼做,或怎麼殺的過程及殘虐手法,皆鉅細靡遺,好像並無什麼「勸世、警世」的作用。
難道新聞媒體只知以「知的權利」作盾牌,為「新聞而新聞」?或只為譁眾取寵,符合市場需求就好,卻對「守望、教育」的職責,不屑一顧,這恐怕才是令人憂心的地方,亦為媒體的悲哀!
正如美國著名的人權律師克萊倫斯‧丹諾(Clarence Darrow)所說:「我們每天在讀成千上萬的砍殺新聞,讓我們不知不覺地在犯錯,自然易使心靈蒙塵,變成和犯罪的人一樣而不自覺。」換言之,當社會不斷地被各種違逆倫常或暴力虐殺的新聞餵食,甚至「複製」,自易不經意的產生「嗜血、嗜腥」媒體負面效應,如此周而復始,自有「潛移默化」的作用。
「世界兒童媒體基金會」(World Summit on Media for Children Foundation)總裁艾爵博士(Dr. Patricia Edgar)曾於二○○四年四月舉辦的「第四屆世界兒童、青少年媒體高峰會」中,講演「媒體、暴力和烏托邦」(Media:Violence and Utopia)時,就引用前任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的「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即:「不縱容任何小的罪惡」,對於「媒體內容裡小如巴掌的暴力,亦須制止,才能改善媒體的暴力現象」,也就是與中國古訓:「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相通。何況像亂倫、逆倫的新聞報導,更是需要小心翼翼,否則遺害社會人群,產生不良後遺症,豈能等閒視之!
研究社會學的學者最常說的一句話:「有什麼樣的環境,就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同樣的:「有什麼樣的媒體,也會產生什麼樣的社會。」因此,如何喚回媒體的良知、良心,就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