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承審力霸弊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發現財政部及金檢會官員在民國九十一年起即知力霸躅司不法,卻未在第一時間移送法辦,直拖到去年底全案爆發,使原來「掏空金額約百億,結果一拖到去年爆增千億」,涉嫌圖利,承審庭長李英豪痛批官僚「拿公權力做人情」(另一報紙為「公權力就這樣被你們玩完」),決定將相關官員以被告身分,移送檢方偵辦。
這雖是遲來的正義,但卻有整飭政風和綱紀效應,值得喝釆。
司法改革和公權力不振,久為社會詬病,前者未能有公正嚴明、速審速決的魄力與擔當,以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後者問題更多,遇事因循苟且、官僚作風未減,凡事皆拿「依法行政」作擋箭牌,推拖拉功力一流,如果沒有合議庭的「多管閒事」,和李英豪庭長的嚴詞批判,相信力霸弊案對行政疏失和縱容不法部分,恐會不了了之。
力霸弊案中的行政部門的疑涉弊端,亦浮現官僚「顢頇、無能、包庇」的腐化。試想,當初如果沒有財金部門假借「發展金融經濟、穩定金融秩序」之名,縱容銀行大玩信用卡之類的消費經濟,怎可能有近乎高利貸的循環利息,導致卡債氾濫,造成許多的不幸?
倘若當初一發現卡債缺口問題時,財金部門立即就採嚴格控管,當可獲煞車止血之效,不致後來發生諸多悲劇。再如「股市禿鷹」之類的諸多金融掏空「邪風」,又是誰造成的?豈能不深切檢討及改進。
目前弊案叢生,不僅政府各部門要硬起來,發揮匡正社會視聽的公權力,司法部門更要「威而鋼」,整飭法紀和政風,才有轉型正義、社會公義可言,否則清廉、改革、正義和幸福云云,不但是紙上談兵,亦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