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中學一名高一新生,疑因首次段考成績不理想又討厭補習,竟在上學途中跳樓身亡,聞者無不感到惋惜,為之唏噓不已。
據說,一些國、高中名校故意提高第一次段考的題目難度,以中等偏上的平均成績,示知學生與家長應有的努力空間,由於多數學生自信心強,家長也還沒進入狀況,因而產生認知差距,輕者,學生鬱鬱寡歡,自甘墮落,重者,可能採取自殘等激烈反應,造成終身憾事。
考試分數本身不具意義,絕非用作全班排序的依據,也非拿來撫慰家長的「紅蘿蔔」,分數背後所潛藏的是,表示學習的不足與失落,老師應針對每名學生的不足與失落處,進行補救或補充教學,直到學生學會為止,只有定位在這種座標,分數才能顯現意義與必要,因此試題必須根據課程內容兼顧難易,才是程度性考題,才能完成診斷教學的目標。
我們的教育界大員,頻頻要求校方或老師對考試題目要出得淺顯普遍,美其名為減輕學生壓力,事實是有違教學原理的,也有可能因此養出一批不負責任的懶骨頭老師,更會助長補習班生意只盛不衰。
建中或游姓學生的國中老師,都一致讚許這名同學,對他的跳樓均感意外、不解與痛惜。老師們的這番話若是信而可徵的,則無異「教育殺人」又添一個冤魂,想想看,一個十五、六歲的資優孩子,居然因為考試問題而尋死身故,做家長的以至社會公義,還要繼續嚥下這一口口「冤」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