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貴版刊登〈照顧小黃駕駛,應有長遠計畫〉一文,談到交通部補助計程車駕駛,應先解決Uber與租賃業違法營運,Uber 似乎成了燙手山芋。
科技不斷進步,新型態透過App媒合,成為乘客與出租車間的媒介,車價以GPS系統定位的里程計算,Uber則向車行抽取平台服務費。Uber提供高級車款,價格低廉,加上下載方便,頗受民眾的青睞。友人到台北洽公,都是透過App叫車,還能刷卡付款,難怪可以攻占租賃業。
問題是,駕駛計程車是特許行業,必須持有職業駕照及申辦營業登記證,還要有良民證,否則就是「白牌車」,但是Uber只要自用駕照;加上經濟下滑,Uber搶走客源,使得計程車生意大受影響,只能提出抗議,顯見問題十分嚴重。
誠然有些計程車給人的印象欠佳,急需自我改造,否則無法和Uber乾淨、服務親切、有禮貌抗衡。但是在尚未立法之前,Uber上路就是違法,對守法的計程車如何交代?
面對Uber違法營業,政府似乎難以處理,交通部說取締數百件,罰款金額達二十五億元,回收近六千多萬元,兩者差距懸殊,根本不具警惕效果。
公路總局提告敗訴,關鍵在於欠缺管轄權,希望相關單位能盡早立法,使Uber合法化,政府得以收取營業稅;計程車則以Uber為鏡,提高素養,改善品質,透過良性的競爭,就不用擔心被淘汰了。
吳一忠(嘉義縣/南華大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