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署管理全國二百四十六處古蹟及歷史建物,包括二十多間廟宇、教堂及禪寺,但因沒錢、沒人、沒專業,除爭取預算整修外,並擬定辦法開放民間認養維護,減少國產署支出及管理困難。
古蹟及歷史建物均為寶貴的文化資產,有必要盡力保存,但因位處各地,類型及情況各不相同,由有限的國產署人力維護管理,難免出現力有未逮之窘境。
開放由熱愛文資保護的企業、非商業性團體認養,或由古宅地主後代維護,減省國家資源,又可讓人民有參與感,應屬可行。
愈來愈多企業樂於回饋社會,如能鼓勵認養古蹟或歷史建物,訂定明確權利義務契約,由企業支付使用費,負擔水電及管理維護費,妥適管理運用,政府配合宣傳及給予稅捐優惠,企業則大幅提升優良形象,兩全其美。
高之申(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