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莉亞颱風來勢洶洶,昨日北北基桃竹苗十六時起停止上班上課。對於這樣的決定,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臉書被許多網友湧入狂罵。「颱風假政治學」一直是台灣地方首長必修的課題,但筆者認為,決定颱風假不能只是冷冰冰的法條規定,也應該考量人民的實際需求。
十五時與十六時放颱風假,這種不早又不晚的颱風假反而造成民眾不便,有孩子的家長尤其苦惱,以筆者所住的桃園市為例,十六時開始放颱風假,為了符合市府規定十六時準時「停止上班上課」的規定,幼兒園必須提早讓學生返家,但問題在於許多家長是十六時才能準時放颱風假,此時幼兒園校車將孩子送回家中,對於雙薪家庭來說是必無法接到孩子,這不僅造成家長,也造成幼兒園的困擾。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雖有規定,高中以下學校停止上課時,公教員工有就讀高中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子女或國中以下子女乏人照顧者,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止上班,以照顧子女。」但就學校實務面來說,課務若無法調課或代課,為了學生的受教權,教師若有高中以下的孩子,勢必也無法停止上班照顧子女,而一般勞工更難享受這樣的權利。
台灣位於颱風頻繁帶,每年夏天幾乎必定受到颱風侵襲,但颱風假幾乎都會造成爭論,倘若國人的生命財產最為重要,則地方政府應有更嚴謹的「颱風假」決策,讓「颱風假」更有人性化。
廖經庭(桃園市/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