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書宏(資深媒體人)
近日國內發生多起駭人聽聞的情殺事件,事件中加害人內在的憤怒和憎恨,傳達陳述的訊息諸如:「我都是為你好,關心你……」 、「我真的好難過,覺得我自己被欺騙、被背叛 ……」,字裡行間不難窺見以自我中心、缺乏同理心,認為甚麼事情都是別人的錯,因而不得不做出種種傷天害理的行為。
當然造成社會事件成因錯綜複雜,但像這類常把「我……,我……」掛在嘴邊的人,根據二○一八年三月刊載於《每日科學》的一篇研究指出,這些人容易出現憂鬱、焦慮和其他負面情緒。此研究由亞利桑那大學就實驗室的大數據分析,研究也發現經常使用第一人稱主格「我」(I)和受格的「我」(me)負向情緒有關,但頻繁使用第一人稱所有格「我的」(my)則否。
一般人在思考事情時,總難免從「我」的角度來看,所以一旦遇到困難或受挫時,若不是怨天尤人,就是覺得自己很差勁、前途黯淡,心情因此變得憂鬱、沮喪或氣憤,意志也隨之消沉;反之置身順境時,又覺得自己能力好、貢獻大,彷彿擁有三頭六臂,可以呼風喚雨、無事不成。
其實,上述兩種極端都不是正確的思惟,「我」無論身處順境或逆境時,都不應該忘記「眾緣」的力量,畢竟人間萬事的成敗,必須仰賴全體環境來配合。因此我們每一個人,無論發生的好事或壞事,遇好不必得意忘形,遇壞毋須焦頭爛額,應將「心胸擴大、自我縮小」,明白一切都是因素機緣所促成,這也正呼應佛教的「無我」精神。
從字面上解釋「無我」,並非認為我是「假」的、是「空」的,於是要人們消極放棄一切,而逃避面對現實的世界。佛法所謂的「無我」,是要超越「自私的我」,是要放下主觀,不計較自我的價值,但隨因緣的運作。如此,我們自然就會不堅持己見、算計自我利害得失,但求有利、有助於他人,最後以達到賓主皆無的無我境界。
《金剛經》說:「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這就是無我的境界,更是覺悟者體悟法界平等的最高境界。但要一般凡夫俗子頓時體解「離一切相」,難如一步登天;因此,正如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所說,在世間法當中可以「無我相」,對自我的執著、煩惱、貪瞋愚痴要去除,對別人更要懂得尊重、敬愛、包容、服務,萬不可「目中無人」、「心中無人」,所以在心中先建立「人相」、「心中有人」,對人間佛教初階的學道者,有其階段性的必要。
人間佛教就是從人做起,從人到佛,這個信仰的歷程,先把我執淡化,視自己如一粒微塵般渺小,縮小自我、擴充心量,對於別人的批評、怨懟、嫉妒、排擠,也慢慢能消除。我與人,亦沒有分別,我不能只看到自己,更要能看到他人;我待人如己,我心中有人,若能具備如此的倫理與價值觀,相信人我相處必能和睦安樂,社會上自然不會出現令人心驚膽顫的不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