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瀅竹編著的《告別練習》套書,教導大家如何書寫「傳家情書」,讓生命無憾。
為何大家都誤以為立遺囑很麻煩或困難?黃瀅竹說,因為傳統遺囑指的是狹隘的「財產分配」,忽略重要的「意願表達」,也就是「倫理遺囑」的部分。
黃瀅竹指出,完整的遺囑內容包括「法律規範」及「意願表達」兩大部分。「法律規範」,指的是財產分配、文物處理、遺願執行等;「意願表達」部分,不涉及法規,包括喪葬處理、家訓心願,表達愛和感謝,甚至留下回憶傳記、寵物如何安排等,寫法十分簡單自由,如同寫日記或筆記,只要能看得懂即可。
倫理遺囑該怎麼寫?黃瀅竹認為,「聊天」是最好的方式。既然是「傳家情書」,就不該默默地寫給自己看,內容最好先和家人溝通,而聊天,就能讓人說出內心真實的想法。如她曾告訴女兒,希望死後骨灰能撒在雪山上,女兒第一時間反映「能不能近一點?」黃瀅竹說,孩子直覺的回應,代表未來可能會執行得「不情願」,既然如此,她就得另想更方便的「歸宿」。完成遺囑後,她建議每年檢視一次,必要時可作修改。
她在書中提示「傳家情書」的五個書寫步驟:
一、生命回顧:將「我的夢想」、「願望清單」,還有道謝、道愛、道歉、道別的「四道清單」,逐條書寫下來。
二、預立醫囑:視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器官捐贈或大體捐贈等相關規定,為自己生命終點做決定。
三、合法遺囑:先決定財產分配的繼承人、應繼分與特留分,審視有多少財產物件,分配後指定遺囑執行人、指定監護人及遺囑信託等,最後再把文物留贈給家人與親友。
四、倫理遺囑:也就是給家人的情書,可留一句家訓,或留下最後想告訴大家的話,也可交代臨終喪葬、大體裝扮、棺木陪放、告別式等處理方式。
五、年度檢修:前面四步驟完成後,內容應與時俱進,年年檢視修正,才能達到人生不留遺憾的目標。
*小叮嚀:步驟一到四,不必依序執行,平時只要一想到,就可與家人討論,書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