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閩南語常用的三百字詞用字,宣布自明年八月起的九十七學年度,國中小鄉土語言教材,將採用教育部所公告的建議用字,而民間教科書業者、國中小老師也不能再自己亂造字。
這是什麼碗糕、衝啥?這些常用語字詞的新創,很多不能讓人望字就能體會意思,不得不必須嚴肅看待教育部的舉措。
「語文」是綜合語言及文字的繁雜體系,我們透過語言能超越時空、保存過去及想像未來,就此而言,除了能使人類儲存意義和經驗傳衍外,亦有文明賡續的積極意涵,因此,對閩南語常用字詞的探究,就不僅止於文詞字義的新創,而是有無進一步思索語言的使用,及其所對應的社會行動和環境脈絡。
事實上,扣緊台灣作為移民社會的事實,相當程度地指陳所謂的「母語」,似乎是一種反其道而行的突兀舉措,而檢視三百常用字詞的閩南語、河洛話或福佬話,在另類「正名」運動的同時,自當不能漠視這些話語落實在日常生活的真實意義,以此觀之,主流文化的「不得已、無可奈何」對比俗民文化的「姑不而將」,應是一種並行不悖的認知模式和學習方式,而所謂的「著猴」或「刁工」,也該要有映襯於「活蹦亂跳」與「故意」的會通意義。
準此,關於國語與各方言間的貫通,要如何被鑲嵌並且銜結在一起,才是思索問題的切入重點,所以對閩南語的常用字詞,不應該將心思放在另造新字上,而是要通盤檢討現行約定俗成字語的使用、誤用或是延伸情形,畢竟,文詞字義背後的知覺感受與情感表達,會比單純文字的重新排列組合來得重要。
因此,教育部公布閩南語常用三百字詞的舉措,一方面須避免擾民,也要將這些文字詞語擴大到文化,綜合思考俗民文化各種習慣用詞遣字的操弄或新創,能否對解決社會難題、族群融合及文化認同等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