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燈立台北報導】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及弱勢團體的就業環境,台北市政府呼籲各單位及社會大眾,優先採購身障產品與服務。相關訊息可上「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網站ptp.moi.gov.tw/查詢。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機構或團體所生產之物品及其可提供之服務,於合理價格及一定金額以下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等義務採購單位均應優先採購。
而「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三條規定之物品或服務,就是指食品、手工藝品、清潔用品、清潔服務、洗車服務、代工服務等,經中央主管機關網站公告項目;義務採購單位依法須達執行比例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