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教授,被質疑未先揭露擔任某企業獨立董事一職,恐有利益衝突情事等疑慮。
其實國內大學教授身兼企業獨立董事,主要源自二○○七年金管會為避免各股東與管理階層獨大,於是仿照美國的制度,規定資本額超過一百億元的企業,都必須聘請兩位獨立董事,藉以落實其監督的功能。
一般公司行號的董事,須由持股最多的股東們選舉產生,只有獨立董事僅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即可,結果這套制度間接為許多退休政府高階官員、民意代表,甚至公立大學教授等開方便之門,成為企業界聘任的對象。
由於企業界對於獨立董事十分禮遇,有的甚至提供數百萬元年薪,如前行政院長林全等財經專家,這些待遇早就超過學界薪水,因此一般大學與學校主管不會阻擋,甚至樂見其成,可以為學校爭取社會資源及開拓學生畢業出路等機會。筆者曾認識一位身兼近十家金融、貿易獨立董事的財經背景的學界朋友,其收入令人稱羨。
相對於各大學對教師每學期在外兼課不得超過四小時,不得任意在外兼職的嚴格規定,擔任獨立董事的教師卻不受此限制,究其原因,可能與國內各級教授齊頭式薪資有關,擔任獨立董事者,多數具有財經專業與良好人脈關係。這些背景的教授在面對當前國內不具國際競爭力的薪資結構,只好對外尋求其他機會彌補。
再加上大學評鑑中,愈來愈重視產學合作及畢業生就業能力等指標,大學通常都不敢得罪企業主,以免影響學校募款與畢業生求職的機會。
而教師應聘擔任獨立董事後,除非有明顯的政、商利益衝突情事發生,否則大多各取所需,相安無事。
在此情況下,這些擔任過獨立董事的學術界人士,在市場競爭、專業諮詢及政府監督評鑑之間,是否產生微妙關係,令人玩味。他們之間是否會出現利益衝突?的確值得進一步觀察。尤其家族企業在台灣各行業中所占比例甚高,人際關係仍無法超越當年社會學家費孝通所標示的以血緣、親友等決定遠近疏離的「差序格局」效應。
加上台灣專業人才有限的情況下,這套源自美國企業文化所設計的獨立董事監督人制度,在待遇高與以和為貴的華人社會中,如何保持企業監督理想,恐需更深入的研究。
至於管中閔教授當選台大校長後所引起的爭議,當事人至今尚未針對具體指控予以澄清,在目前各說各話的情況下,恐怕只會造成教育部與台大間更大的嫌隙與不信任。所謂「解鈴人還需繫鈴人」,誠實以對、說明清楚,或許才是上策。
周祝瑛(北市/政大教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