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現年六十二歲的南韓婦女孫弼順看過身邊許多人,包括姐姐、姪子和姑姑,纏綿病榻僅靠呼吸器維持生命,時間最長的達十年之久,她想避免自己也落到這樣的下場。南韓昨日起新法生效,放棄上述治療、允許病人「有尊嚴死去」,在南韓已經成為合法行為。
孫弼順說,更辛苦的是家人,他們為了留住摯愛,承受龐大財務負擔。她已簽署同意書,如果罹患絕症,要放棄心肺復甦術(CPR)在內的緊急救治。除孫弼順外,南韓另有逾四千人簽署同樣的意願書,放棄「無意義延長生命」─萬一死亡已無可挽回,拒絕CPR、人工呼吸器、血液透析和施予抗癌藥物等四大維生治療措施。
衛生部官員潘允珠解釋立法的理由,根據民調,約九成老者支持結束無意義延長生命。病患之間的支持度更高,達九成二。